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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史雜談】商鞅變法如煙火短暫 皆因欠缺仁道

文/賽夏客

歷史是一面鏡子,反射出前人的所作所為,歷朝歷代的興衰都有跡可循,後人若能以史為鏡,必能避開無謂的犖确,務實面對困境。

商鞅在衛惠公處沒有受到重用,逃到人生地不熟的秦孝公主政下,靠宦官牽線晉見孝公獻策,彼此並非一拍即合,而是前後會面了四次才讓孝公採納他的建議。第一次會面完,孝公對其印象是「妄人」,不值得重用;第二次商鞅以先王實施「王道」為引,孝公似乎有了些微感覺,仍不中意;第三次以「大道」為宏圖,觸動了王者之心;第四次終於以「強國之道」說服了統治者。

當時的秦國在戰國七雄中屬於最後受封的諸侯國,比起其他六國遠遠不如,秦孝公一心想要勵精圖治,商鞅的這一招可說是正中下懷,因而受到器重,提拔為重臣,他也不負眾望,從政治與經濟兩方面著手改革。

政治上,首先整併幾個小邑成大縣,集中資源與管理,就像台灣廢除省政府的組織一樣,方便中央管理。其次,廢除貴族世襲制度,改軍功封爵的官僚制度,參與戰事回來,論功行賞封爵;重賞之下必有勇夫,當時的軍隊號稱「虎狼之師」,鬥志高昂,乃強國之道之起手式。

在經濟上,首廢井田制,耕地不再侷限於窄仄的八塊私地和一塊公地耕作,而是耕地從一百畝擴大為兩百四十畝,獎勵國人耕植,收成越多獲益越豐。他還實施主民、客民分業,主民是本國人,可以從軍立功封地,客民是從緊鄰韓趙衛邊界來投靠的人,鼓勵他們耕種,只能當農人,以免國土落入外人手中。這樣,物產豐饒,兵強馬大,作戰沒有後顧之憂,乃強國之道進階版。

此外,為了增加國庫稅收,採強制分家,打破大家庭制度,例如家裡有兩個壯丁,就要自立門戶分成兩個家庭,戶數增加了,稅收也增加了,國庫進帳豐盈,不擔心巧婦難為無米之炊。

但如此施政,既得利益者如貴族和富人必定心生不滿,群起抗議,治安將亮起紅燈,於是他採連坐法,把十家綁在一起,若有一家犯法,株連九家,彼此互相監控;若知情不報,還立了告奸法,罪加一級,絕不寬待。

最後商鞅變法之所以成功,在於樹立威信。他在城南豎立一根三丈高的木柱,公告若有人把它搬移到城北,則賞金十兩,人們半信半疑,沒人去做,加碼到五十兩,事成便如約行賞,果然獲得人民的信任,立法都能順利推行。秦國的朝政因而執七國之牛耳,最後統一大業於贏政手中,商鞅居功厥偉。

商鞅幫秦朝想出縝密的強國之道,發揮了立竿見影之效,成果卻像放煙火似的絢爛一時,才短短十五年,秦朝就灰飛煙滅,成了中國最短命的朝代,根本原因在於嚴刑峻法太過於算計,畢竟不符合人性。

《論語‧為政篇》:「道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。道之以德,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。」秦朝以法家精神治國,詭計多端的商鞅受到重用,從根本上改變了中國的體質,但自己的命運卻很悲慘,被處以「車裂之刑」,並滅族;他若能揉和儒家的仁道,修正過於嚴厲的作為,很可能翻轉秦朝和他自己的下場,後世的評價也將截然不同。

07 06 20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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