舉辦因緣
「星雲教育獎」由「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」於2012年創辦。星雲大師秉持推動「人間佛教」的信念,終身致力於教育、文化之倡導,期望大眾能以社會公益為重、以慈悲喜捨為懷、以謙恭實踐為力,在人間成就善慧事業,共同締 結社會與國家發展的良因善果,因而藉由「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」落實「典範豈只在夙昔,典範更應存人間」的理想,先後設置「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」、「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」,復於2012年創辦「星雲教育獎」,期為教育界樹立典範。
為彰顯「星雲教育獎」的崇高使命及獎項尊榮,「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」特別禮聘曾任教育部長的楊朝祥、曾志朗、黃榮村、吳清基先生,與劉三錡(前行政院主計長)、陳英豪(前教育廳長)、吳清山(前國教署署長)、釋慈容法師等碩望人士,共同組成星雲教育獎指導委員會,擬訂「星雲教育獎」的遴選辦法及審查作業。
放眼當前,教育部、國科會及民間團體不乏以教師為對象設置的相關獎項,但大多以服務年資績效、教學創新、行政領導、研究成果為敘獎標準,考量「星雲教育獎」希冀發揮標竿功能,帶動風潮,指導委員會幾經縝密研議,最終確認設立宗旨:在鼓勵能堅持教育理想、不畏逆境、默默耕耘,全心全意帶好每位學生向上向善,而令學生、家長感念的良師。
獎項則分兩大類別,「終身教育典範獎」在鼓勵終其一生孜孜不倦為教育、為學子奉獻的資深或退休教師;而「典範教師獎」依幼兒園、國民小學、國民中學、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、特殊教育(特教學校或高中職以下學校特教班)及大專校院分組評選,各自推舉出深具教育熱誠與愛心,足堪為學生「生命中貴人」的楷模者。
繼「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」、「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」,指導委員會決定以「星雲教育獎」為名,以凸顯星雲大師一脈相傳的思想理念。
活動宗旨
獎勵教育領域中,能秉持教育理想,弘揚師道,端正教育風氣,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,以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,樹立教育典範。
指導與主承辦單位
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教育部國教署
主辦單位: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
承辦單位:佛光大學
協辦單位:臺灣教育大學系統、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、人間衛視、人間福報
推動與審議機制
為公正辦理審議相關作業,設置「星雲教育獎指導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委員會)等運作單位:
一、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邀聘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7至9人為委員,敦請其中一人擔任主任委員,負責審議遴選規定、遴選終身教育典範獎及典範教師獎決審作業等。
二、委員會設置執行長一名,下設工作小組,承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業務。
三、為辦理遴選作業由委員會聘請社會公正人士若干人,按獎項類別分別組成「終身教育典範獎初複審小組及決審小組」、「典範教師獎初複審小組及決審小組」等,負責遴選相關事宜。
四、委員會得依需要聘請諮詢委員,協助遴選相關事宜。
遴選獎項與資格
一、終身教育典範獎
(一)名額:遴選終身教育典範獎以一人為原則。
(二)獎勵: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、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。
(三)被推薦者資格:
1. 曾任或現任幼兒園、國民小學、國民中學、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、特殊教育 學校及大專校院,年資30年(含教育行政)以上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。
2. 終身奉獻教育志業,堅守教育理想,孜孜不倦的教誨,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,以積極正面的態度,協助逆轉生命,引導迎向光明,而深受家長、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,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。
二、典範教師獎:
(一)名額:各組遴選典範教師 1 至 3 名。
(二)遴選組別:6組,分別為大專校院、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、國民中學、國民小學、幼兒園、特教學校或高中職以下學校特教班)等。
(三)獎勵:不分名次,得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、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。
(四)現任大專校院、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、國民中學、國民小學、幼兒園、特殊教育學校,擔任10年以上之園長、校長、專任(技)教師。本年度已獲師鐸獎或Super教師獎者,本獎不受理推薦。
被推薦者具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者:
1. 具教育熱誠、品格端正,能鍥而不捨的激勵與輔導學生學習與發展,而讓學生與家長感恩且能感動社會,並為其他教師典範者。
2. 矢志教育志業,不畏環境或處境之困難仍能奮發向上,發揮服務奉獻的精神與克服困境之毅力,積極型塑能提供學生投入學習的環境,激勵學生學習並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,足堪楷模者。
3. 近3年內曾獲全國性重大優良教師獎項者,得檢附獲獎後之優良事蹟參與遴選。
三、終身教育典範獎與典範教師獎,請擇一獎項參與遴選(不得跨組)。
四、上述獎項經委員會決議該年度參與遴選者未達審查標準時,得予從缺。
五、獎金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,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,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。
推薦期間:每年2至3月
獲獎公告:每年7月
贈獎典禮:每年9月(日期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www.vmhytrust.org.tw)
得獎者配合事項
為使教育經驗得以傳承,主辦單位得邀請獲獎者出席相關之講座、座談等活動,或由學校機關團體向主辦單位提出邀約申請。活動辦法請詳閱「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」網站。
推薦相關作業
一、終身教育典範獎:採推薦方式辦理,檢附被推薦人簡歷及推薦原因(至多A4紙10頁)。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,以供委員會參考。必要時得經委員 會決定,針對特定被推薦人進行實地訪視,以取得佐證資料。
二、典範教師獎:採相關人士推薦(現職單位之校長,或院長、系主任、園長,或教育相關團體,或個人推薦),被推薦人簡歷及推薦原因(至多A4紙10頁)。請推薦人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,以供委員會參考。
三、相關表件,請至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、佛光大學網站下載。
四、繳交資料:
(一)所有繳交資料,請自留底稿,一律不退件。
(二)繳交資料:推薦表及佐證資料一式五份(紙本),及電子檔乙份(請e-mail、或燒錄光碟、或存於隨身碟,擇一方式寄送)。
(三)佐證資料(限10頁內,並請製作五份送審,獎狀及培訓相關證書無須檢附)內容以彰顯被推薦人之感人情事、良善之影響力與優良事蹟為主。
(四)寄件地址: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,信封上註明「星雲教育獎」。
e-mail:purelandshw02@gmail.com。
五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並公告於「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」網站。
|聯絡窗口|
單位: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
電話:+886-2-27629118
地址: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
e-mail:purelandshw02@gmail.com
辦法下載網址: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www.vmhytrust.org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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