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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歷史趣聞】清末台灣的西式教育

文/王文隆

當前所有台灣的教育體制,莫不深受西方現代教育的影響,無論是教育方式、教育理念,或是教育年限皆然。如我們熟悉的六三三四學制,也就是小學六年、初中三年、高中三年、大學四年的課程安排,便是源自美國的作法。清末以降,隨著西力東漸,在自強運動的大潮中,清政府也著意於西學,提出「中學為體,西學為用」,要引進西方技術、採買西方器械以提振國力,銳意自強。

一八六二年在北京成立的同文館,是中國第一座新式學堂,隔年在上海成立的上海同文館(後更名為廣方言館)則為第二座。台灣設立西學的時間較晚,一開始是傳教士辦的。一八五八年台灣開港,傳教士也來台傳教,為了培養在地傳教士,一八七六年,英國長老教會牧師巴克禮(Barclay)在台南設神學院(今台南神學院);一八八二年,加拿大長老教會牧師馬偕(Mackay)在台北淡水創立理學堂大書院(今真理大學)、淡水女學院,復於一八八五年創立台灣史上第一所男、女合校的淡水中學堂,以及一八八七年的女子中學堂。

上述五所皆為教會興辦,算是民辦學校,直到台灣建省,在首任巡撫劉銘傳的規畫下,才於一八八七年在台北府城成立官辦的西學堂。從他隔一年所上〈台設西學堂招選生徒延聘西師立案折〉來看,劉銘傳是基於台灣為海疆衝要,及通商籌防、動關交涉之處,但因一隅孤陋,使得各國語言文字,輒未知所講求。雖然翻譯取才內地,然因重洋遙隔,要脅多端,開價月薪高至百餘金,卻連巡撫都尋覓不到合適人選。因此乃改變作法,聘延教習來台就地育才。

西學堂直屬於台灣巡撫衙門管理,意在培養技術人才,以留學生張爾城為總監,聘請英國人布茂林(Pumnllin)為教師,教授英文、法文與史地、理化、算術、測繪等技術,生童酌給學習津貼。另為使學生不忘傳統,學堂復聘漢學教習二人,於西學餘閒之時,兼授中國經史文字,使學生得以內外通貫,嫻熟禮法。每日巳、午、未、申四時學習西學,早晚則由漢教習督課國文;凡遇西洋的星期日,便課試論策。每季由委員會同洋教習考校一次,別其差等,加以考評獎戒,如有成績過差、不堪造就者,隨時退學,遺缺補錄新生填上。

該學堂所費不貲,除了房舍與設備、圖書之外,洋教習一員,月支修廩洋幣三百五十元;漢教習二員,月各支修廩洋幣五十元。用時一年,所幸略有成效,劉銘傳乃增聘丹麥人轄治臣(Hating)為教席,並增收十餘名學生入學,希望往後台灣一地辦理機器製造、煤礦鐵路,人才不致匱乏。

在台就讀西學堂者不僅限於台籍學生,亦有自福建渡海來讀的,可就近補充人才儲備。不久後,劉銘傳一八九○年又在大稻埕設立電報學堂,培養電信技術人才,招收西學堂與福建船政學堂畢業生。然而,一八九一年邵友濂接任台灣巡撫後,以經費不繼為由,裁撤了劉銘傳所建的兩座學堂。官辦的台灣新式教育,因此曇花一現。

西學堂關閉後,部分福建籍學生仍留在台灣,其中最為著名的,要屬日後成為國民政府主席的林森。他是福建閩侯人,於一八八七年考取台灣西學堂,一八九○年畢業轉入台灣電報學堂學習,一八九一至一八九五年供職於台北電報局,婚也是在台灣結的。《馬關條約》割台消息傳來時,他投入黑旗軍劉永福帳下抗日,失敗後渡海回閩,轉投入孫中山領導的革命運動。

25 04 20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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