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創作〈千里共嬋娟〉 圖/王瑋名
AI+數位創作〈金色年代〉 圖/王瑋名
文/王瑋名
當台灣股票界擔心AI股是第二波航海王的翻版時,AI股的確已從七月最高點一路下跌,但這項技術,確實是未來的重要科技!Open AI的CEO Sam Altman曾說:「(人類)即將進入人類可能性、技術發展和經濟成長的最大時代。」九月大學新學期開始,美術設計相關科系紛紛設立AI課程,或在設計課裡安排AI人工智慧生成繪圖,無非就是嗅到未來勢必引發熱潮。
其實,當將文字轉成圖像的生成器DALL-E、Midjourney與Stable Diffusion技術日益圓熟時,AI技術更直接往生成影片前進,已經有不少漫畫甚至擬真電影誕生。
今年六月時,美國底特律一家Waymark影片創作公司,宣稱完成第一部AI生成影片《冰霜》(The Frost),片長十二分鐘,描述探險隊在南極雪地探險的故事。雖然人物呆滯,影片宛如每秒幀數不足而有跳躍畫面,但也就是這些進步引起好萊塢演員的罷工──未來是否都將如此生成影片,而不需真人演出?這樣將大大影響收入!
早在去年十一月,日本插畫界已紛紛在個人推特加上「未經授權不得使用」、「禁止轉發」等警語,嚴禁AI學習他們的繪畫風格生成作品,「AI学習禁止」一詞甚至在當時成為日本推特的熱門字眼。這股風潮,也漸漸擴大到全世界,包括台灣。
以上談的,都是藝術界對AI的圍堵,但這股風潮甚至說這項技術,是不可能停頓甚至消失的!現在已有不少設計公司高薪聘請AI咒語高手,專門做設計部門的初級稿,不僅可減少錯誤並有更多元的設計選擇,LOGO設計就是其中一項運用。
然而,法律往往跟不上時代。就在九月二十一這天,美國作家協會在曼哈頓聯邦法院對人工智慧公司OpenAI提出告訴,指控這家公司濫用他們的著作來訓練熱門聊天機器人ChatGPT。事實上,美國的AI侵權官司已有好幾起,其中兩起特別值得討論。
今年八月十八日,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Beryl A. Howell於AI版權案中,判原申請人電腦科學家Thaler敗訴,不得擁有他命AI生成的圖片版權。判決書指出:AI生成的圖片作品不受著作權保護,著作權從來沒有授予「缺乏任何人指導」的作品,並強調「人類作者」才是著作權的保護範疇;但也同時指出,「隨著藝術家將AI納入他們的工具箱,我們正接近全新的版權領域」。
二○二二年九月,美國著作權局審理漫畫家Kris Kashtanova經由Midjourney協作產生的作品〈Zarya of the Dawn〉著作權一案。十一月時,美國著作權局確認Kris Kashtanova擁有著作權,因為在創作的過程中,證明人類有高度使用指令(Prompt,咒語)參與創作;但今年初又改判,裁決該作品沒有人類撰寫的元素。因此,AI生成圖像目前在美國並不受到版權保護。
AI人工智能其實就像手機,剛出現時使用者寥寥無幾,號稱「大哥大」,到如今連國小學生都人手一機,又如何截斷這項技術?但藝術家風格的智慧財產權不容挑戰,所以當Adobe Photoshop在今年五月推出AI「生成式填色」時,便大膽宣告他們是使用自家大圖庫,如果使用後被告還可免費協助。這也說明,AI的版權問題確實是一個無法迴避的門檻。
科技日新月異,在每十年就有一項黑科技的當今,誰又能料到未來十年、二十年的進化?不管會出現空中飛車或是手機立體投影,能善用科技,才是人類最大的福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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